至臻联合会计事务所作为一家国际化,多元化的老牌会计事务所,我们将设立专辑文章,分期为大家详尽的讲解《越南投资的注意事项》。
政府总理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指导各部委、部门、地方政府制定落实工业区、
出口加工区和经济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批准调整工业区、出口加工区经济区总体规划;
(3)决定设立和扩大口岸经济区,批准口岸经济区综合发展规划;
(4)允许扩大或压缩已批准的工业区、经济区功能区内的土地面积,改变土地用途;
(5)指导处理和解决各种超越权限的问题。
各部委、部门、省人委会在各自职能、任务、权限范围内对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和经济区履行职责,根据法律规定指导或授权各园区管委会按权限实现国家管理职能。工业区、经济区管委会对园区履行直接管理的职能,向投资者提供公共行政服务和其它相关辅助服务。管委会按照工贸、建设、劳动、环境等部委和机关的指导和授权,在一些领域直接管理投资和园区事物。此外,经济区管委会还根据省人委会授权,决定是否使用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对B、C类项目进行投资,以及依照土地法规定交付土地。
2016年12月,越南政府批准建设三个特别经济行政区的计划,拟位于北部广宁省云屯、中部庆和省北文丰和南部坚江省富国建设特别经济行政区,作为更加开放的重点经济和行政政策的先行试点。2018年6月越南政府将《特别经济-行政区法》(草案)提交国会讨论通过时,遭到部分国会代表强烈反对并引发社会骚动。迫于反对意见压力,国会已暂缓通过该法。
①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均免缴出口税。
②鼓励投资的生产性企业进口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各种机械设备、专用运输车免缴进口税;对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物资、原料、零配件和其他原料可暂不缴进口税,企业出口成品时,再按进出口税法补缴进口税。
③服务性企业按进口税法缴税。
(2)企业所得税
从2009年开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工业区所属区域划分,具体详见5.3.2。
(3)土地优惠
根据2014年5月15日颁布的第46/2014/NĐ-CP号政府令,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土地租金15年,公共设施土地面积全免土地租金。
(4)信贷优惠
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2011年8月30日颁布的第75/2011/NĐ-CP号政府令,可获得国家投资信贷和出口信贷支持。
(5)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政策
根据2009年3月19日颁布的第43/2009/QĐ-TTg号政府令,国家预算内资金可对以下情况予以扶持:向工业区内被征地的人提供征地和异地安置补偿;对于社会经济困难地区的工业区,政府支持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以及工业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①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均免征出口税;
②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进口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各种机械设备、专用运输车辆
和各类物资,原料免征进口税。
(2)企业所得税,与工业区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目前,中资企业在越南共投资建设5个工业园区,
其中,铃中出口加工区已实施三期项目,效果较好,成为越南工业区建设典范。龙江工业区是通过中国商务部和财政部考核确认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有利于推动中国企业“集群式”走出去,扩大对越南投资合作规模。海河工业区位于越中边境,核心行业为纺织,园区建设起点高、规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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