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印尼“建筑服务最终所得税”是印尼国内法对建筑服务提供商征收的预提税,居民、非居民企业一视同仁,不同建筑资质的主体适用税率不同,按照总收入缴纳最终税。
EPC合同项下所有的设备采购一般是由总承包商负责的。在大型的工程项目中,比如电站、化工厂等,设备采购往往占据了项目成本的很大部分。因此,EPC总承包商会负责设备的采购,以此来节约成本并确保项目质量。
在了解清楚了以上概念后,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案例中,EPC合同“设备采购”征税问题吧!
关键词:EPC工程 建筑服务最终所得税 印度尼西亚 中国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点包括:
1、业主只需要与一个总承包商打交道,减少了协调和管理的工作量。
2、设计和施工任务由同一单位负责,可以减少因设计错误或变更而引起的施工问题。
3、总承包商可以集中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和实施,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4、总承包商可以通过对设备和材料的集中采购,降低成本。
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分包合同由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签订,分承包商对工程项目承担的义务,通过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业主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对具体实施工作介入较少。最终合同双方按合同规定验收和结算。
此外,通过分支机构或常设机构在印尼运营的外国建筑公司,在扣除最终税款后,还需就应税收入(税后调整的会计利润)缴纳20%的分支机构利润税(“BPT”)。税率可根据可适用的税收协定进行减免。
在会计处理方面,EPC合同项下的设备采购业务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一般来说,当采购设备时,总承包商需要确认设备采购成本,包括设备的价格、运输费用、税费等。同时,总承包商还需要确认应交增值税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记录。在收到设备并经过验收后,总承包商需要将设备的成本结转至相应的资产科目,并记录相应的负债科目。
服务全面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条龙的服务
团队高效
专业人才精诚合作为服务提速
诚信规范
企业服务老品牌,服务可信有保障
优质售后
定期电话回访,提供到位后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