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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外汇登记常见问题(二)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上海至臻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570次

一、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是否必须一次性汇出?

答:不需要。境内机构只要没有超过已办妥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可汇出的境外投资资金额度,就可以根据境外企业实际需求分批或一次性汇出投资资金。

二、境内企业在境外设立分公司应如何办理资金的汇出手续?

答:境内企业设立境外分公司,可参照境外设立子公司的外汇管理原则,到其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
境内企业就设立境外分公司事宜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后,凭外汇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到银行办理资金汇出手续。若后续境外分公司需追加资金,应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

三、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境外投资资金汇出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银行在为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投资资金汇出时,首先需要核实该境内企业所投资的境外企业是否有尚可汇出的金额;其次要确认尚可汇出金额是股权项下的还是债权项下的;最后交易数据报送时,应正确填写外汇业务登记编号、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等信息。
如果境内企业所汇出的境外投资资金既有股权出资部分又有债权出资部分,在交易数据报送时应区分股权和债权不同的交易编码、金额,分开填写。

四、境内机构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形式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在外汇登记环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境内机构以实物、无形资产或股权等非货币形式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除了需要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外,在完成非货币形式出资后,还需要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非货币形式出资的确认登记。
境内机构未办理非货币形式出资确认登记的,将无法办理减资、转股、清算等资金调回手续。

五、境内机构因转股、减资等原因不再持有境外企业股权,转股、减资资金汇回境内,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首先需要在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多个境内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境外企业的,由约定的一个投资主体向其注册地所在外汇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其他境内机构无需重复申请。
在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并获得外汇业务登记凭证后,凭外汇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汇回资金入账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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