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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在印尼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上海至臻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73次
基本情况:印度尼西亚位于亚洲东南部的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横跨赤道,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马来西亚接壤,与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隔海相望。2016年印尼总人口数为2.59亿,约87%的人信奉伊斯兰教,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印度尼西亚语为通用语言和官方语言,本文将通过于都印度尼西亚2023年经济表现,对其经济和投资市场的状况进行全面分析。
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征用法案(2011年12月版),印尼国会批准名为“民心工程的土地征用”第2/2012号法律的《土地征用法案》,该法案涉及的项目有铁路、港口、机场、道路、水坝和隧道等。该法案通过明确表示政府会将土地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通过给被征地人更合理的补偿,来获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根据印尼的法律程序,众议院通过法案后,必须再颁布一条总统法令来明确有关补偿和新法案适用的项目类别等条例实施细则,还需要财政部等其他部门出台进一步的配套条例。在框架方面,该法案本身仅适用于政府项目,但根据公私合作伙伴(PPP)计划,私营部门的投资者可通过与国有企业合作的方式参与。

此外,除了设定土地征用程序的完成期限为583天以外,该方案还为项目选址设置了一个两年的最终决议期限,可延长一年。关于适用范围,新条例不适用于以往项目,因此实施对象只有尚未开始土地征用活动的项目。因此,之前的条例对已经开工的项目仍然有效,但如有需要,这些项目可在2014年初应用新条例。根据该法案,国家机构所需土地可在与权利人协商后征用,而且权利人有权直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法院有义务在74日内解决法律纠纷。独立评审小组将对土地进行估价,土地所有人得到的补偿将基于土地价格以及认为因放弃土地而造成的损失,也可进行上诉。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印尼实行土地私有,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印尼都不能拥有土地,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可以拥有以下3种受限制的权利:建筑权,允许在土地上建筑并拥有该建筑物30年,并可再延期20年;使用权,允许为特定目的使用土地25年,可以再延期20年;开发权,允许为多种目的开发土地,如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等,使用期35年,可再延长25年。

 

印尼土地产权分类

  • Hak Milik 永久产权
  • Hak Guna Bangunan 建筑权
  • Hak Guna Usaha 耕种权
  • Hak Sewa 租赁权
  • Hak Pakai 使用权
  • HGB HPL  土地管理权

通常,企业可以建厂的土地产权为建筑权(HGB)。建筑权首次申请为30年,第二次申请为20年,第三次申请为30年,最长赋予持有人80年土地使用的权利。产权到期前至少提前两年提交延期申请。特别注意的是;在土地产权更名时,要减去已使用的土地年限。如交易地块的建筑权已经使用10年,那么购买者首次得到的建筑权年限为20年。

印尼土地可以由:

印尼籍个人法人实体,包括 PMA 许可的公司,PMA 公司可为100% 的外资拥有因此设厂买地的外资仅可使用在印尼注册的公司名义购买。

土地交易成本

土地价格,印尼的土地因其性质、产权类型、地理位置的不同产生差异,其中永久产权的土地价值最高,租赁权的价值最低。相同产权不同地理位置的工业土地价格:

  • 西爪哇:人民币1000-1400/平米
  • 万丹省:人民币900-1300/平米
  • 中爪哇:人民币750-900/平米
  • 东爪哇:人民币1000-1500/平米
  • 交易税: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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